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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原副行长:对虚拟货币,制度必须严密、手段必须跟上、监管必须严格(6)

2017-09-18 15:15:35      参与评论()人

要知道,当今世界仍然是以国家主权独立和自治为基本架构的世界,货币的发行和监管是国家至关重要的利益所在,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各国主权货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是靠国家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的竞争取得的,只有国力和国际影响力最强国家的货币才能成为国际中心货币。当然,这种以一国主权货币作为国际中心货币(其中央银行也就无形之中成为世界的中央银行)的格局显然存在很大问题,但这却是一种历史的选择,是有其存在的价值的。这种国家格局不能被打破,要想形成超主权货币,是非常困难的,甚至几乎就是空想!

实际上,打造超主权货币的探索早就开始了,从1944年凯恩斯提出“Bankcoin”开始,到哈约克,再到国际货币组织的特别提款权(SDR)、欧元等,一直都有探索。但由于一个新型的货币体系的设计和实施是非常复杂的,特别是如果实力最强国家反对,超主权的世界货币就难以落地。欧元的推出,是欧元区内主要国家出于共同利益的需求,达成共识和货币协议,有条件的让渡货币主权才成为现实,但其实际运行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更加证明,没有最强国家的同意,要推出超主权货币,取代最强国家的货币作为世界中心货币,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联合国下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SDR,也同样难以取代世界最强国家的国际中心货币地位。

三、比特币应有的定位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与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指出:“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这是中国迄今为止对比特币性质进行界定的重要规范性法律文件。

将比特币定位于“虚拟商品”而非“货币”,可能是考虑到比特币完全是网络系统“原生”产物,并不是由法定货币兑换而来的,所以,不仅不是货币,而且都不能成为代币,只能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或资产”),是可以存在和进行买卖的,但不能作为法定货币自由流通。当然,正因为相关部门将比特币等“网络数字币”定位于“虚拟商品”而非货币,因此,货币当局和金融监管部门也就没有对其实施必要的约束与监管。这反而给比特币等“网络数字币”的广泛交易、流通乃至ICO提供了非常自由的发展空间,尽管监管上不承认“网络数字币”是货币,但实际上它们已经在不少方面发挥着货币的功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