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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至少30%划给“新北京人”有利于职住平衡

2017-09-22 09:12:01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北京晨报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委获悉,《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发布,9月30日起开始实施。《办法》规定单身人士申购需年满30岁,各区的房源,都要有30%划给“新北京人”。同时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将“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无住房转出记录”修改为“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在落户、入学和购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上政策一致。

房源:未来五年完成25万套供地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五年北京将完成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供地,通过加快房源供应,提升建设品质,公平合理分配,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促进住房回归居住属性,有效推动北京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市相关部门会同各区政府加快推进今年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和组织建设工作,推进项目尽快入市。

比例:“新北京人”分配不少于30%

《办法》提出,共有产权住房用地会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及土地供应计划中单独列出、优先供应。同时,也覆盖到了“新北京人”,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

《办法》规定,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工作由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组织实施,房源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其中,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申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具体条件,由各区政府根据本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实际情况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

房型:共有产权房以中小套型为主

对于东、西城等区的房源问题,是《办法》在征求意见时市民提出较多的。《办法》第五条规定,市住建委可根据中心城区共有产权住房需求和土地紧缺情况等,从城市发展新区统筹调配房源使用,促进中心城区人口疏解。东、西城区户籍但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家庭,与项目所在区户籍家庭具有同等待遇。

共有产权住房建设项目应当根据城乡规划要求,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进行项目选址,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推动就业与居住的合理匹配,促进职住平衡。同时要求共有产权房以中小套型为主,套型设计功能布局合理,有效满足居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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