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金融工作会议将定调监管竞争到监管协调 从降杠杆到稳杠杆(7)

2017-07-14 08:58:01      参与评论()人

基金子公司,券商资管和信托协助银行进行监管套利,均带来金融风险膨胀和失控的风险。

基金子公司潜藏的风险点:规避监管、职责不清、低资本、高杠杆、通道业务让渡管理责任、风控措施不足。通道业务和非标业务规避了监管,将表内资产转表外以及将资金投向限制性行业,导致金融风险上升和宏观调控效率下降,导致全社会的信贷规模快速膨胀,金融风险积聚。尽管基金子公司在通道业务中不负责具体的项目管理,但是与委托方的银行又存在职责不明的问题,导致基金子公司存在巨大的兑付风险。

券商资管业务风险集中在通道业务中的监管套利和资金池业务中的流动性风险。券商通道业务的本质是融资驱动的影子银行,是银行为提升放贷能力,优化银行资产负债表的结构,突破贷款规模的限制,扩大表外资产的工具。而资金池业务则是在金融自由化和货币宽松背景下券商资管利用期限错配的套利工具,该业务的优势是“混同运作”“分离定价”,但同时也是风险来源,最终表现为流动性风险。

银信合作通道业务带来了巨大隐患:一是逃避监管,风险积聚;二是绕开信贷政策限制,影响宏观调控效果。

2.4 监管竞争,缺乏协调机制

因为中国的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在16年前金融创新、自由化的浪潮中,金融监管部门竞相对旗下的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和开展大开绿灯,各类创新层出不穷。

2008年12月4日,印发《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意味着银行理财资金通过信托通道发放贷款这一银信合作模式得到了监管部门的许可,为银信合作业务爆发式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证监会2012年10月“一法两规”对券商资管业务进行了里程碑式的放松:将集合资管计划的行政审批制改为发行制度;放展投资范围,在股票、债券、基金、股指期货等证券品种的基础上,增加非上市公司股权、债权资产等;取消小集合、定向的投资比例限制。

当金融风险积聚,政策导向转变时,金融监管部门开始新一轮监管竞争,竞相收紧对旗下金融机构的监管,造成4月份债券市场震荡,市场恐慌。

2017年4月三三四专项检查。2017年4月下发了《信托业务监管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即将开展的“八大业务”分类试点做出监管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