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金融工作会议将定调监管竞争到监管协调 从降杠杆到稳杠杆(6)

2017-07-14 08:58:01      参与评论()人

2016年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规模高达10.5万亿,但是79家基金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计却只有56.5亿,行业杠杆高达1800多倍。而对于部分基金子公司而言,其杠杆甚至高达几千倍!如此高的杠杆将无法抵御一个微小风险的冲击。

基金子公司成立晚,监管约束较少,风控基础相对薄弱,风险管理方面的隐患更大。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2016年5月20日表示,“少数专户子公司偏离本业,大量开展‘通道业务’,产品结构相互嵌套;无视自身人力资源特点和管控能力,盲目拓展高风险业务;风险控制、合规管理薄弱,激励机制短期化;资本约束机制缺失,资本金与资产规模不匹配,盲目扩大业务规模;组织架构混乱,无序扩张。”即便是风控非常严格的信托,仍然不时发生兑付危机,作为风控不到位的基金子公司,其所承担的风险自然非常巨大。

2.3 监管套利造成风险膨胀和失控

由于监管标准的不统一,监管套利成为常态。比较突出的是,银行为了逃避监管,将大量业务转移到表外。此外通过牌照控制业务开展,还产生了监管真空,一些新出现的金融业务尚未获得牌照,监管主体不明,导致相互推诿,产生监管真空。

银行与信托通过通道业务,投向房地产和地方融资平台。信托规模的飞跃式发展得益于“银信合作”模式,通道业务绕过监管,为房地产和基建项目融资。尤其是2008年底推出“四万亿刺激计划”,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和工商企业有强烈的融资需求,为银信合作业务爆发式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2008年12月4日,银监会印发《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意味着银行理财资金通过信托通道发放贷款这一银信合作模式得到了监管部门的许可。银信合作的监管套利模式是:一方面,信托公司从事通道业务基本不需要投入多少资源,只是让商业银行借用其信托通道开展业务而已,信托公司相当于净赚通道费用,而且还能依靠银行资源快速扩大资产规模。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借道信托通道,不仅可以拥有更多的投资渠道,还能规避监管,将表内资产转移至表外,迅速做大总资产规模。

以银行和基金子公司合作的通道类业务为例,从管理方式上看,通道类业务的主要功能有两类:一是将资金投向限制性行业以逃避监管,二是将资产由表内转向表外。商业银行通过该方式将资产转移至表外,降低资本约束要求,优化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