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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发祥收入迷局:近五成现金销售七成无发票(4)

2017-04-14 09:53:31      参与评论()人

具体而言,桂发祥披露,公司将产品按照协议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由经销商或零售商确认接收后,确认收入。经销商和零售商在确认接收后,具有自行销售麻花及糕点等产品的权利,并承担该产品可能发生价格波动或毁损的风险。

从销售模式来看,代销方式对桂发祥确认收入不利。但桂发祥称,2013年和2014年不存在对经销商采用代销模式,2015年11月起仅对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的销售采取代销模式。具体而言,桂发祥每月记录向华润万家各门店发货数量,结合此前存货情况对账确认收入,然后向华润万家开具发票和收取款项。2015年以及2016年1~6月,公司采用代销模式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2.65万元和885.39万元。

据公告,华润万家是桂发祥前十大客户,也是唯一一家不必承担麻花损毁风险的销售渠道。桂发祥在2016年年报里还披露,根据经验相信经销商对产品质量不满意而发生退货的比率不会超过0.1%,因此按照扣除预计的销售退回之后的金额确认销售收入。不过,公司没有提及“在一定时间段内未完成对外销售则有权退货”的退货情况。

证券时报记者查阅多家食品小吃行业上市公司公告发现,同行企业对退货进行了数十处信息披露,根据产品保鲜等特征,退货率从1%~8%不等,远远高于桂发祥。据桂发祥招股书披露,2013年~2015年,经销渠道营收分别为2亿元、1.9亿元、1.7亿元,退货金额占比分别为0.17%、0.17%、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