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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策划】家政业成长的烦恼(第一篇)

2018-04-13 09:15:28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目前的家政服务市场,已经出现了热而无序的现象,一方面,广大企业和居民对家政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要求也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家政服务市场能够提供的服务、尤其是家政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和素质,又满足不了市场的需求。不仅家政服务公司的成立和运行会存在许多不规范行为,家政服务人员的管理和使用十分混乱,家政服务人员在给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也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

家政业出现大量消费纠纷,不仅让整个家政服务行业饱受诟病,更让有刚性需求的消费者面对杂乱的市场望而止步,甚至不少年轻妈妈宁愿选择辞职带娃。“雇主用得不放心,保姆干得不开心”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好保姆难找到底问题出在哪?

北京中简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晓表示:“每个人对‘好保姆’的标准不一样。例如,曾经有个雇主找了一个月嫂,所有外人都认为这个月嫂特别好,带孩子以及对他都很好,但因为月嫂非常强势,他不满意。如果单纯从家政来看,这是金牌月嫂,她出过书,非常厉害,但接受服务的一方并不满意。大家对于“好保姆”所谓的定义到底是什么?其实心里面应该要有个标准,依靠标准来去找保姆或要求保姆,相对来说更容易,保姆和雇主之间的相处也会更加融洽。”

对此,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认为,“需要厘清保姆家政公司还有雇主之间的法律关系、各方权责,比如保姆在提供家政服务过程中,造成雇主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这不仅限于保姆本身的服务质量是否合格造成的附带损伤,还有保姆在劳动过程当中造成自己伤害时,该如何确定各方责任,怎样维护各方利益?在保姆提供劳务的过程中,会发生许多预想不到的事情,需要利用合同的方式提前界定好各方权利义务,以备发生纠纷时来明确各自责任。”

面对面的生活中,保姆和雇主之间总会出现一些互相不能容忍的事。在找家政公司、保姆的时候,需要提前沟通的问题其实有很多,但不少人嫌麻烦把所有事都把这些事情交给了家政中介,但目前不少家政中介管理混乱,所以也导致纠纷不断。家政中介、雇主、保姆,这三方分别应负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胡晓指出,从《合同法》的定义来讲,它实际上是一种居间的行为,双方在后续权利义务的规范上以合同为准。但如果是自营业务,可以把保姆视为中介的工作人员,形成的不是居间合同,而是服务合同,直到合同履行完毕都需要去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介服务的提供机构常常会以办充值卡优惠促销的形式让消费者在享受服务之前多充点钱,一旦遇到门店关店或者服务人员跟不上的情况,想要退费却出现很多的困难和难题。关于充值卡或者提前充值有没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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