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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出促销“奇招”称首付10%可买房 优惠还是陷阱?(3)

2018-01-11 09:27:04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甘女士:我们售楼处的房价它是明码标价的,他们是由中介公司带过来买的,至于中介公司中间怎么跟他谈的,我这块不是特别清楚,我们这块只给他负责签单子,其他的事情我们不清楚。

记者:就是说你们售楼处这边没有这样的优惠活动,就是比如4万抵10万房款,7万抵10万房款,7万抵12万房款这样的优惠活动,你们售楼处这边有吗?

甘女士:售楼处目前现在没有。

对于能否退房等问题,甘女士答复记者:“现在有部分买房人因为个人原因贷款没办下来的,它属于个人原因。我们开发商五证是齐全的,而且房子没有问题。部分客户现在拒贷了,有的客户已经补齐全款了。拒贷了是客户本人和银行之间的协议没有达成,这需要客户自己去想办法的。”

河北唐山响水花园项目目前还在出售房屋,记者拨通河北唐山响水花园小区售楼处的联系电话,客服说,现在买房可以享受优惠,7万可抵12万元房款,并称个人来买房也可以走团购价。客服的答复和甘经理的说法存在着很大差异。

客服:“你好,响水花园售楼处。”

记者:“您好,响水花园小区的房子首付10%就可以买是吗?”

客服:“对,您是哪的呀?”

记者:“我在北京。首付10%就可以,另外20%首付款是开发商这边垫付是吗?”

客服:“对,我们这有这个活动。”

记者:“那这个首付款,开发商垫付收利息吗?”

客服:“无利息的。”

记者:“我听说有一个交6万可以抵10万房款的促销活动。”

客服:“对,我们是7万,等一下我给你看一下,7万可以抵12万。”

记者:“怎么优惠?这个钱怎么交呢?”

客服:“就是你交7万块钱,抵你12万块钱的房款。”

记者:“个人去买也能走这个团购价是吗?”

客服:“对,可以的。”

开发商推出促销奇招,真真假假到底应该如何辩明?关于这一话题,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和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进行了分析与解读。

经济之声:售楼时开发商宣称首付10%,其余20%首付款由开发商垫付,还是无息垫付,对于首付款少的买房者来说,这种促销方式诱惑力不小。但买房人要买,付清首付前要先签订一份欠款协议,两位也看到了这份协议,钱款其实是还给个人的,协议上的印章也不是开发商这家公司的。买房人通过这样的方式买房,会存在哪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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