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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出促销“奇招”称首付10%可买房 优惠还是陷阱?(6)

2018-01-11 09:27:04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经济之声:为了吸引买房人目光,提高成交量,快速回笼资金,不少开发商使出浑身解数,推出各种促销险招奇招。这些招数,是真优惠还是真陷阱,真真假假到底该如何辨明?

胡钢:“买房对于普通的消费者来说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家庭支出,所以务必要慎重,所以买房首先一定要买所谓‘五证齐全’的商品房,特别是已经获得了预售许可证的房子。第二,关于合同的内容,签订的合同最好是直接使用住建部和工商局制定的一个商品房买卖的示范合同文本,可能各地略有变动,但是尽可能地使用这种示范文本,对于其他所谓的补充协议或者补充合同,我建议聘请当地比较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加以把关、加以审查。同时,关于房地产开发商或者经纪公司的书面或者口头的承诺,一定要让对方直接载入到相关的合同文本的条文里面,有了相关的依据,消费者的支付款项就会比较稳妥,如果只是相关员工的口头承诺,往往会造成相应的困扰。最后要确认相关的违约情况是否是比较齐备的,双方的条件是否比较对等。另外,现在全国已经逐渐开始了相关预售资金的专户管理,也就是预售资金可能更主要的是到了我们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账户上,这样也是为了保护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总之,合同要签好,交钱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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