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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健身车脚蹬断裂划伤小腿 消费者索赔遭拒(5)

2017-11-01 09:11:06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我们一直强调厂家以产品过保为由拒绝承担责任是不成立的。产品从生产出来开始,关于产品质量,厂家从头至尾都要承担责任,而不能只在三包期或者质保期内承担责任。首先,生产者需要证明他的产品是符合标准的,假设这个产品是完全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是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这种情况,那双方就需要进行讨论,是由于什么原因造成的。即使这个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在使用过程中也无法避免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这需要双方来进行判断,光是一方的主张可能都不能说服对方,所以可能需要第三方的机构来介入进行鉴定,这样可能对双方都比较公平。”

芦云:“首先要判定这个经营者所提供的健身车到底符不符合健身车上标注的国家标准,健身车的车体上已经标注了国标,而且这个国标是一个强制性的标准,首先应当由经营者去证明它的这个产品是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的,是符合国家关于健身器使用的相关规定的,也是符合企业宣传内容的。”

经济之声:使用家里的健身器材,不慎受伤怎么办,由谁来承担责任?有些问题是不是比较难以认定?

芦云:“现在关于健身器材我们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如果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不慎受伤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无论是目前消法的规定还是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以及合同法的违约行为和产品质量法产品责任实际上都有相应的规范在里边。关于举证责任,通常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消法对于举证责任也有一个新的规定,就是举证责任的倒置,这个倒置是23条的第三款里边提到的一些机动车、计算机、电冰箱、空调这样的耐用品,这里面我们需要探讨这个健身器材是否属于耐用品,这是第一个问题,我个人认为依据常理它应该算是一个耐用品。第二,举证责任的倒置会有一个时间性的要求,就是如果在六个月之内出现瑕疵,这个时候应当由经营者来承担举证责任。六个月之后,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会有一个基本的举证责任分配。在这个案件中,首先企业应当证明你的产品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符合你的承诺内容。如果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因为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了损坏,比如脚踏板的塑料部分发生了问题,那可能是一个自然的损耗和磨损,但是如果金属件,而且是连接处的金属件出现了问题,就应当由鉴定部门去进行鉴定。我认为更重要的举证责任和产品责任应当在经营者的身上。”

关键词:健身器材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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