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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创业创新 保障质量安全 优化政府服务(5)

2017-08-21 12:44:24    中国质量报  参与评论()人

持续推进“放管服”

培育更优营商环境

——“智慧许可监管平台”是江苏“互联网+质监”最重要的载体,更好地推动“放管服”改革

放宽准入有利于公平竞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也是为了保障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既要简政放权,还要通过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江苏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按照“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创业创新活力最强”目标,更加彻底地“放”、更加有效地“管”、更加精准地“服”。

在“放”的问题上以放为原则、不放为特例,把多余的审批程序真正压减下去;在“管”的问题上以事中事后监管为原则、事前管为特例,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

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江苏省政府在今年7月作出如下安排——

取消7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分别是橡胶制品、电力整流器、岩土工程仪器、泵、电力调度通讯设备、水文仪器、输水管。

将3类工业产品由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分别是电热毯、助力车、摩托车乘员头盔。

承接8类国务院下放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并委托设区市质监部门行使,分别是砂轮、饲料粉碎机械、建筑卷扬机、钢丝绳、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预应力混凝土枕、救生设备。

对公布取消的发证产品许可项目,各地各部门及时停止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进行变相审批。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12类由质检总局发证产品许可项目,省级质监部门不再受理申请。对下放省级管理的,委托设区市质监部门实施,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审批环节,确保受理、审查、许可决定、证书编号、发证等所有审批环节委托到位。同时,明确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追责情形和免责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行权、谁担责”原则,严格落实审批监管责任。

“智慧许可监管平台”打通了省市县3级许可监管的信息共享通道,打造了由上而下、互联互通、协同监管的新模式,成为江苏“互联网+质监”的最重要载体。目前,江苏正在构建以权责清单为边界、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以综合执法为支撑、以线上线下结合的制度链为保障的监管体系,把更多力量放到市场、放到监管一线,倒逼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