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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紫银海鲜储值卡莫名少1300元 消费者索赔遭拒(5)

2017-04-19 11:52:58    新浪综合  参与评论()人

近年来,会员储值卡使用范围不断扩大,从健身卡、游泳卡、美发卡到餐卡等等,办卡消费,看似是一件双赢的好事,但由于商家转行关门、使用范围限制、服务项目提价、经营者恶意跑路等原因,不少消费者却因此吃了亏,预付储值卡消费领域也早已成为投诉焦点,相关的消费维权也备受关注。

今天我们重点关注的内容和餐厅储值卡乱象有关。之前介绍的是消费者王先生的办卡经历。除此之外,有不少消费者办理餐厅储值卡,还遇到这样一些问题。比如:餐饮企业利用点餐单、用餐须知、格式条款、店堂告示等方式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有的餐饮企业“禁止打包”、“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强制收取餐具消毒费”等,尤其是有不少企业发行的储值卡、会员卡中不公平条款比较多,比如:“一经办理概不退还”、“卡内余额不退”、“单方设定最终解释权”等等。

那么办理餐企“会员储值卡”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商家的哪些行为属于侵权行为?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该怎么维权?

关于这一话题,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和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裘叶共同作出分析与解读。

经济之声:餐饮企业的会员储值卡是一种具有储值功能的优惠卡,企业在办理这种储值卡时,您认为其正常流程是怎样的?是否可以在餐厅随意办理?

芦云:“我国的预付卡分为单用途的预付卡和多用途的预付卡。一般来讲,单用途预付卡是在特定场所内可以消费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是在特定的授权商家之内可以消费使用的。此案件中所办的卡更像是单用途的商业预付卡。实际上,商务部在2012年就出台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管理办法。在《办法》中,对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需要提交什么样的材料,以及什么样的手续,都有严格的规定。同时,现在的《消法》实施条例中,对单用途预付卡以及多用途预付卡具体的程序性要求也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中落实的不尽如人意。比如现在的企业、部分经营的商户中,可能只需要提供名字以及手机号就可以办理这样的卡,把相应的钱储值到了供应者的账户里,但是没有相应的合同,也没有相应的手续,这在实践中是司空见惯的。虽然按照正常的手续,对其发卡是有规定的,但是实践中并没有做到。而且,餐饮企业在办理预付储值卡时也没有按照相应的规定和程序去办理,随意性比较强,所以导致了这种单用途的预付卡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纠纷,甚至一些消费者在发生纠纷后连证明法律关系存在的基础性证据都无法提供。还有很多经营者搬离了经营场所,或是服务质量下降,导致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出现了很大障碍,这都是实践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