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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凯资本王冉:为何很多影视公司只能靠税收优惠,甚至偷税漏税才能勉强维持? | 投资者说(7)

2018-12-17 18:19:01    钛媒体  参与评论()人

第一个需要澄清的概念是IP。IP可能是中国影视行业里最容易被广泛误用的概念。事实上IP有三层不同的含义,但人们(包括很多业内人士)往往对它们不加区分。

IP的第一层含义、也是它的本意,应该是为电影或剧集提供基础框架或创意来源的、具有版权属性的文化作品,可以是小说、网络文学、漫画绘本、戏曲、话剧、音乐剧等等,而不是基于它们改变开发形成的影视作品。我们姑且把它们叫做原生IP。IP的第二层含义是影视作品拍出来之后成为了后续影视作品开发的基础,具有开发续集或者续季的潜力以及稳定可预期的市场影响力和商业价值。我们把它们叫影视IP。IP的第三层含义是影视IP中可以用于后续开发和商业化的人物、形象、产品、道具、场景等,我们把它们叫做衍生IP。

一个基于原生IP开发出来的影视作品,并不自动具有影视IP的属性,也不自动具有产生衍生IP的能力。同样,一个影视IP也不一定非要基于已有的原生IP或者必须植入衍生IP。我在本文中所说的超级IP主要指的是超级影视IP,无论它们是否改编于其它文化形态的原生IP。

事实上英文中其实没有影视IP这么一个概念。在电影领域IP就是连锁电影(film franchise),在剧集领域IP就是季播剧(TV series/show franchise 或者TV series revival),在综艺领域IP就是模式(format)。

在我看来,一部影视作品是否构成影视IP的终极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看它能否形成足够大的受众影响力和粉丝效应以至于版权拥有者可以用具有相似性或者连续性的故事结构和人物设置拍出多部续集和多季续季作品,并且基于既有基础市场可以对每一部续集或者每一季续季的商业价值形成一个具有相对合理性和稳定性的预期。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从《甄嬛传》到《如懿传》,从《花千骨》到《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从《夏洛特烦恼》到《西虹市首富》,从《我的前半生》到《人民的名义》,无论它们当初播的时候有多火,只要拍不出续集或者续季,体量再大也构不成影视IP。反倒是《战狼》、《捉妖记》、《泰囧》、《唐人街探案》、《欢乐颂》、《乡村爱情》这样的能够连续拍出续集续季并形成相对稳定的票房和收视率预期的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影视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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