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科技前沿 > 正文

易凯资本王冉:为何很多影视公司只能靠税收优惠,甚至偷税漏税才能勉强维持? | 投资者说(11)

2018-12-17 18:19:01    钛媒体  参与评论()人

在中国,“3+1”平台比内容公司先一步做大了规模,所以它们在内容公司做平台之前抢先做起了内容。发展到今天,它们已经可以对内容公司实行“三不”策略:不依赖(加强自制能力,不会过度依赖任何一家内容公司)、不拒绝(有好的内容不拒绝合作)、不负责(不负责让内容公司挣钱)。出于自身报表的需要,它们控价动力强劲,一定会主动打掉内容公司所有在它们看来不合理的利润空间。对此独立影视内容公司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

但这并不意味着“3+1”平台不会和内容公司密切合作。它们未来的制作生态很可能会是这样的:内部会孵化或寄生一部分制作能力,满足20-30%的内容需求;外部形成一圈独家紧密合作的内容公司,平台每年给它们足够的订单量,让它们过得不好不坏,满足50%-60%的内容需求;从独立内容公司采购少量真正头部的内容,满足10-20%的内容需求(但是可能会贡献30%以上的点击率和50%以上的话题度)。

这也就意味着,未来会形成两大类影视内容公司。

一类叫平台依赖型公司,它们围着平台向阳而生,基本上只服务于自己紧密合作的平台,但每年可以有稳定的平台订单量和相对稳定的毛利空间(25-30%)。这类公司好处是生意稳定,坏处是难有暴利,也很难做到特别大的体量。稳定态可能会是一年拍8-10部有大有小的剧集,做到10-20亿的收入规模和1-2亿的净利润。这类公司不能说没有价值,但是不具有长期资本市场价值,不需要寻求独立上市,也很难突破300亿估值的天花板。

另一类叫平台独立型公司,它们不和任何平台过度站队(无论有没有平台参股),靠手中的超级影视IP集群获得谈判地位并且尽可能直接2C。大多数最头部的电影公司和剧集公司都应该属于这个类别。只有平台独立型公司才有机会突破300亿估值的天花板。

关键词: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