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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将全面铺开?土地管理法修订冲刺,影响土地财政(2)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将全面铺开?土地管理法修订冲刺,影响土地财政(2)
2019-08-20 16:16:10 第一财经

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在修改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完善配套制度,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为破解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草案删去了从事非农业建设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征为国有的原集体土地的规定。草案明确,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问题关系到当今土地供应格局的变化,对于一些房地产热点城市,如集体建设用地能够顺利入市,有望缓解国有建设用地相对紧张局面。

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学术委秘书长冯奎曾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如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而不需要像过去那样先收归国有,这样做有多种效应。第一,它增加了产业用地,现在搞特色小镇,搞乡村振兴,地从哪来?这就是一个有效渠道;第二,增加农民收入,原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收归国有,大部分收益会由政府获得,农民分得比较少,以后有望改变;第三,改变了原先地方政府通过土地财政增收的办法,他们需要更多考虑转型,这也是增量效应。

按照草案一审稿,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入市的条件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且明确要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并未发布过全国集体经营性用地的统计数据,曾有学者统计称全国大约有4000万亩存量集体经营性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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