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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工作进展可谓“神速”。征地制度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有望全国推开。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将在8月22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按照此前公布的会议议程,此次会议将审议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
这已经是该草案在八个月内的第三次上会审议,距离二审也仅仅过去了两个月。在刚刚过去的7月,中国人大网还将草案对外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过往惯例,法律修正案一般历经二审或三审后被表决通过。由于在征地制度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做了较大修改,草案一旦表决通过后,将对当今农村土地制度以及城乡土地市场的格局产生较大影响。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将全国铺开
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众权益。作为土地领域的基本大法,土地管理法的“与时俱进”也尤为重要。
现行土地管理法自1986年公布以来,历经1988年第一次修正、1998年8月全面修订、2004年8月第三次修正。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物权法》的公布实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2018年12月23日,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此时距离上轮土地管理法修订,已经过去了十四年。
本轮土地管理法修改主要内容涉及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以及其他修改。这些也都是当前土地管理的难点和重点所在。
这些修改内容的最终指向,也是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统一的大目标。
长期以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国有土地所有权地位不对等,集体建设用地产权不明晰、权能不完整、实现方式单一等问题已经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严重障碍。
作为土地管理法一项重要的配套法规,修改完善后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下称《实施条例》)有望于2019年出台。届时,有关集体建设土地入市的一些细则将得到明确
距离初次审议半年之后,《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将于6月25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涉及到的征地改革、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退出等有关条款将是外界主要关注所在
宅基地制度改革,正在进入深度博弈期。多位受访人士均告诉记者,从目前来看,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改革试点正处在初期阶段,要形成可以上升到法律层面的经验,难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