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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思路更明确,科创板监控细则严防炒作

监管思路更明确,科创板监控细则严防炒作
2019-06-17 09:22:49 第一财经

用时仅200多天,科创板便宣布正式开板,截至目前已经公告9批上会企业,且前3批均实现100%过会。

6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下称《科创板监控细则》)出台,意味着距离科创板正式交易再进一步。

《科创板监控细则》对科创板股票交易申报要求、异常波动处理、异常交易行为监控等,作出了进一步明确的规定。

“主要来看是为了防止过度炒作,减缓盘中快速拉升、快速下跌的可能性。要求更为细化,监管思路亦更为明确。”深圳某老牌公募科创板业务负责人表示。

第一财经注意到,与现行主板新股监控细则相比,《科创板监控细则》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有效报价范围定在2%、异常波动的认定等。

6月13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出席第十一届陆家嘴论坛时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可能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其中就包括“开板初期市场供求不平衡,加之新的交易机制需要适应,不排除出现短期炒作、涨跌幅较大的情形”等。对上述问题及可能带来的风险,“我们在制度设计时,已经尽最大可能予以评估完善,并做好相应预案。同时我们将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的原则,持续优化各项制度安排。”

设定更为优化合理

《科创板监控细则》从交易机制完善、交易信息公开、会员协同监管、异常波动及异常交易监管等方面综合施策,以防范市场的大幅波动。

具体来看,针对科创板企业的特点,《科创板监控细则》细化明确了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盘中临时停牌机制和市价申报保护限价等交易机制,一系列的交易制度安排更为优化和创新。

比如《科创板监控细则》第七条规定:买卖科创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二)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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