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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逆周期调节有重要政策突破:专项债可做重大项目资本金(3)

加大逆周期调节有重要政策突破:专项债可做重大项目资本金(3)
2019-06-11 09:42:24 第一财经

除此之外,《通知》还合理明确金融支持专项债券项目标准。

《通知》称,对没有收益的重大项目,通过统筹财政预算资金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予以支持。对有一定收益且收益全部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的重大项目,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融资;收益兼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以下简称专项收入,包括交通票款收入等),且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仍有剩余专项收入的项目,可以由承担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任务的企业法人项目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根据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剩余专项收入情况向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

“比如高速公路除了政府性基金收入外,还有交通票款收入、沿线广告牌收入,经过测算这些收入偿还专项债本息后,剩余的现金就可以跟金融机构去融资。以前也有类似操作,这次主要是更加明确了。”乔宝云分析说。

稳增长和防风险并重

针对《通知》印发是否意味着放松债务风险管控,如何防范专项债券及项目配套融资风险的提问,六部委强调,坚决不搞“大水漫灌”,从合理明确融资标准、严格项目资本金条件、确保落实偿债责任、保障项目融资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强化跟踪评估监督等五个方面,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在用改革的办法“开大前门”的同时,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六部委还表示,支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工作,既发挥专项债券增加有效投资的带动作用,又坚决守住防控风险的底线,切实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可持续。

比如,对项目收益中不含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或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没有剩余的重大项目,不得向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防止形成新增隐性债务。市场化转型尚未完成、存量隐性债务尚未化解完毕的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作为企业法人项目单位。严禁项目单位以任何方式新增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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