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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国家再出新政策:允许将部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下称专项债)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
“这改变了以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不能做资本金的规定,是管理制度是一大突破。有助于加大重点区域重大项目的政府投资力度,保持经济增长在合理区间。”中财-鹏元地方财政投融资研究所执行所长温来成对第一财经分析。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的重要作用,着力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增加有效投资、优化经济结构、稳定总需求,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审计署、银保监会、证监会有关负责人10日在答记者问中表示,坚持疏堵并重,把“开大前门”和“严堵后门”协调起来,在严格控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不走无序举债搞建设之路的同时,鼓励依法依规通过市场化融资解决项目资金来源。
中央财经大学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专项债可做项目资本金有比较严格的限制条件,比如必须对应到重点领域的具体项目,不能作为各类股权基金的资金来源防止过多加杠杆,存在隐性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也不适用专项债做资本金的政策。这要求在执行专项债转资本金的政策中,务必要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寻找一个平衡。
有助于撬动有效投资
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形成于上世纪90年代,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
原标题:PPP项目资本金不足问题犹存 地方政府多渠道筹措化解难题 资本金不足的问题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项目待解决的难题之一,许多项目因为地方政府方的资本金难以到位而停滞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