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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获上海政策红利,称随时开启设立总部流程(2)

民企获上海政策红利,称随时开启设立总部流程(2)
2019-05-16 09:47:44 第一财经

申请认定企业总部的,应当符合在本市注册且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上年末资产总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上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人民币;除本市外,拥有2个或2个以上分支机构等条件。

申请认定总部型机构的,应当符合母公司为外省市注册的民营企业,且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上年末资产总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上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人民币;除本市外,拥有2个或2个以上分支机构等条件。

注册地在温州的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601877.SH,下称“正泰电器”)也同样跃跃欲试。

该公司派驻到上海的销售运营经理罗云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公司于1997年成立,201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销售额与净利润也完全符合总部型机构的认定标准。

正泰电器近日发布2018年财报称,报告期内实现营收274.21亿元,同比增长17.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92亿元,同比增长26.47%。

值得一提的是,正泰电器的母公司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18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上位列第95位。

根据《若干意见》,在认定方式上,对标杆型民营企业开启认定绿色通道。其中,对获得本市“贸易型总部”以及“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服务业100强”称号的民营企业,将简化认定程序,直接予以认定。

另外,正泰集团的子公司、注册地在上海的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则位列2018上海民营企业100强的第33位。罗云表示,这家公司也符合在上海设立企业总部的标准,营收近百亿,正在准备上市。

中通快递集团副总裁张建锋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公司于2002年在上海成立,去年的营收达176亿元,已经获得了上海市“贸易型总部”的认定。《若干意见》出台后,他们正在研究申请民营企业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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