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民企获上海政策红利,称随时开启设立总部流程

民企获上海政策红利,称随时开启设立总部流程
2019-05-16 09:47:44 第一财经

上海对发展民营经济的决心和重视程度又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为了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上海市商务委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以及市工商联近日印发了《上海市鼓励设立民营企业总部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称,上海市将启动民营企业总部的认定工作。对经认定的民营企业总部,各区可以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开办、租房等资助,对区域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可以给予奖励。

“在提升民营经济活力、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背景下,上海出台鼓励设立民营企业总部的有关政策是很有必要的。这对激发民营企业的活力和信心很有推动作用。”上海奇士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奇钟对第一财经记者说。

上海经佳文化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丽佳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若干意见》的最大亮点是门槛放低了、政策更优惠了,这对引进全国的优秀民企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还会引导许多在外投资的企业回流。

符合标准的民企跃跃欲试

《若干意见》的发布,引起了各类民企的关注。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603515.SH,下称“欧普照明”)在2018上海民营经济100强榜单上位列第32位。其税务总监陈红梅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企业方面正在和相关部门对接,一旦收到具体通知,就会开启申请企业总部的流程。

欧普照明发布的2018年财报显示,报告期内共实现营收80.04亿元,同比增长15.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9亿元,同比增长32.03%。

按照《若干意见》明确的认证标准,于2008年在上海浦东新区注册成立的欧普照明完全符合要求。

《若干意见》把民营企业总部分为“企业总部”与“总部型机构”两大类。

1234...6全文 6 下一页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