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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机制新突破
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今年4月发布的《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水平研究报告(2018年)》(下称《报告》)显示,经过多年努力,长三角区域合作不断走向纵深,但长三角跨地区协调机制的建设,也面临政策配套、立法和资金等保障机制不完善、利益协调机制不健全等现实挑战。
《报告》认为,在推进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过程中,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壁垒造成的区域分割,减少地方利益保护带来的恶性竞争、低效发展和环境恶化问题,客观地协调各成员的经济政策,通过设计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与利益补偿机制,促使地区利益分配达到一种比较公平的状态,已经成为长三角地区实现协调、有序和可持续发展的紧迫内生需求。
此次规划建设的长三角产业合作基地,也将会是体制机制上探索与突破的一个试点示范。
王振对记者谈道,在一体化发展形势下,合作园区应该要转型升级,“原先的一些合作园区大都是一般产业的转移与落地,形成产业合作空间。未来的产业合作应该有更好的合作机制,调动合作双方的积极性。”
王振举例,比如目前探讨的财税分享机制,“大城市有些产业项目孵化成熟了,可以拿到合作园区进行产业化,大城市做了投入后也需要有一个回报,所以新的产业合基地要有一个更好的利益共享机制,才能保证双方都有积极性。特别是要调动大城市的积极性,这样合作园区才有发展后劲。”
陈雯认为,在体制机制上,需要有两个层面的突破。“一方面是中央要释权给地方,比如,110出警车和120救护车能跨过行政管辖界限为老百姓服务,一些管理模式可以跨界管理,包括土地指标可以互相调剂,这些东西都需要中央部委同意才能做起来。”
“一方面是以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各个地方可以自己坐下来协商谈判的体制机制上的突破。比如共同协商水源保护,共同解决环境污染等问题。”陈雯对记者说。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既是大势所趋,也是内在要求,凝聚一体化共识,才能凝聚一体化力量 在中国经济版图上,长三角区域用全国1/26的地域面积创造了全国近1/4的经济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