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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广州失约“名校”,虚假宣传拷问房企诚信(3)

2019-05-09 18:15:28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不具法律约束力。

若无保存开发商明确的承诺证据,购房者的维权注定难上加难。

国家社科基金曾针对“我国刚性社会矛盾趋势分析与化解对策研究”的课题进行研究,结果显示,处于强势交易地位的房地产商与经纪人,常常采取隐瞒回避、虚假宣传、夸大承诺等促成交易的手段,进行成交。而在不平等、不透明的市场交易条件下,购房者常常被置于各种合同陷阱、欺诈圈套中,成为风险最终承受者。

开发商规模节节攀升,近年购房维权事件却愈演愈烈,俨然成为房地产市场的“结构性矛盾”。

被维权的房企不分规模,无论是百亿的新兵还是五千亿的巨头,无论是民营企业还是央企,均难有底气说自己从来清白未与购房者有过纠纷,华润天合事件仅是浑浊地产江湖中一个个案。

一场纠纷个案,把开发商和购房者摆在两个对立面,在彼此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上,双方诉求难以调和。

维权是漫长的过程,建设靓丽品牌来获得溢价却更加漫长,这些年来习惯了赚快钱的开发商,逐步放松了对于品质和品牌的呵护。

回到华润天合身上,若配套小学及幼儿园问题后续无法圆满解决,不少业主已经萌生出对于央企华润的不信任感。

华润置地副总裁蒋智生在近期一次品牌发布会上自嘲,“华润置地面临着在当代中国经济背景下‘一个地产中年油腻男的焦虑’问题。”

目前,华润置地朝着“2+X”双轮驱动战略狂奔,“2”即投资物业与开发物业,“X”即多元化业务。也许转型是摆脱焦虑的答案,但失却民心不应是焦虑期理所应当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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