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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落后产能淘汰的提速和环保管控的收紧,去年夏天,苏州吴江等地区产业转型效果显著,但其淘汰的落后产能有部分转移到了安徽和苏北地区,并已逐渐开始运转。
但在长三角信用示范区的不断推进中,尤其是环保领域的信用一体化先行启动,这样的产能转移在长三角地区或将得到改变。
环保联合惩戒率先启动
2018年,作为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全国首个区域信用合作示范区,长三角三省一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共同制定了《长三角地区深化推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下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的重点任务包括加快推进区域整体信用制度建设、推动重点领域的跨区域联动奖惩、促进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以及鼓励信用行业服务创新。
其中,环保领域的信用一体化先行启动。
同年6月1日,长三角三省一市信用办及环保部门在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期间签署了《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明确环保领域区域信用合作内容,建立完善区域信用合作机制,发布首个区域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联合惩戒措施。
联合奖惩对象先期以三省一市区域内的重点排污单位(含重点排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为主体,逐步扩大到所有排污企业及环评机构、环境检测机构、第三方治理机构等环境服务机构,最终实现环保领域信用联合奖惩全覆盖。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寿子琪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表示,推进长三角区域环境“共商共享共治”的重点是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督执法。接下来长三角三省一市应逐步统一标准。虽然目前各地环境准入标准不尽相同,但只要“四家人”把标准“晒”出来,尽可能协商、互相参照,就有可能做到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