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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上旬,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联合国内24家中国医药行业协会在全国“两会”期间发布《关于制定辅助用药目录的建议》,明确反对辅助用药目录制定,反对焦点集中在对辅助用药目录的定义和选择标准提出疑问,指出辅助用药概念不明确。“国内外权威医学典籍都没有辅助用药目录这一说法,且《中国药典》中药品分类是按中成药、化学药、抗生素、生化药、放射性药、生物制品等来分类的,也没分什么治疗用药和辅助用药。”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郭云沛在接受第一财经1℃记者采访时表示。
有不愿具名的药物政策专家表示,辅助用药并没有明确的学术定义,将行业企业生产的药品冠以辅助用药之名,容易引来业内的抵触。
据上述国家卫健委的国卫办医函〔2018〕1112号文件部署,各省卫生健康委相继下发了《关于上报辅助用药目录的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将本机构辅助用药以通用名并按照年度使用金额由多到少排序,三级医院将排名前30的品种信息,二级医院将排名前20的品种信息,分别上报各省卫生健康委。
按照药品使用金额、数量来制定辅助用药目录或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在地方已有惯例。早在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卫计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辅助用药管理的通知》指出,依据采购平台中医疗机构辅助用药集采相关数据,结合采购金额,参考价格、常态采购数量及临床使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建立自治区重点管理辅助用药目录。
在步长制药总经理赵超看来,辅助用药政策出台是为了降低医药费用,促进合理用药,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中医药的科学性和临床价值的认可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我们应该用更科学的方法来评判辅助用药,不能简单根据用量大小排序来定性确认。”
原标题:国家医保局:优先将国家基本药物等纳入医保药品目录 记者从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获悉,17日,国家医保局公布《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我们现在已在做架构调整了,减少‘4+7’城市销售人员。”一位跨国药企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透露。 3月18日厦门开出了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第一张处方之后,进入到4月后,越来越多的城市跟随落地带量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