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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国企改革再迎重磅文件落地 鼓励有条件国企上市(3)

2019-04-29 13:42:48  证券日报    参与评论()人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未纳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的其他商业类企业和公益类企业,《方案》指出,要充分落实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出资人代表机构主要对集团公司层面实施监管或依据股权关系参与公司治理,不干预集团公司以下各级企业生产经营具体事项。对其中已完成公司制改制、董事会建设较规范的企业,要逐步落实董事会职权,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

鼓励有条件企业上市

为了确保各项授权放权接得住、行得稳,《方案》从完善公司治理、夯实管理基础、优化集团管控,以及提升资本运作能力等方面提出要加强企业行权能力建设。

“‘加强行权能力建设’这一保障机制,旨在通过引导国有企业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确保改革授予企业的权力能够得到有效实施,既能帮助企业提高发展活力,也不至于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刘兴国表示。

如在优化集团管控方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对战略性核心业务控股为主,建立以战略目标和财务效益为主的管控模式,重点关注所出资企业执行公司战略和资本回报状况。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财务性持股为主,建立财务管控模式,重点关注国有资本流动和增值状况。其他商业类企业和公益类企业以对核心业务控股为主,建立战略管控和运营管控相结合的模式,重点关注所承担国家战略使命和保障任务的落实状况。

在提升资本运作能力方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要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在所出资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上市,引进战略投资者,提高资本流动性,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增强股权运作、价值管理等能力,通过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变现后投向更需要国有资本集中的行业和领域。

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周丽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总结到,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主要从三方面入手:一是更多运用法治化、市场化的监管方式,通过“一企一策”制定公司章程、规范董事会运作、严格选派和管理股东代表和董事监事,将国有出资人意志有效体现在公司治理结构中;二是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推进“三个归位”,加快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三是搭建实时在线的国资监管平台。建立健全放管结合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责任编辑:任宪奎 CF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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