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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改革重磅文件: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可自主决定股权激励、工资总额(3)

2019-04-29 09:32:36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周丽莎表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其他商业类、公益类企业功能定位不同,结合不同企业实际情况,在战略规划、主业管理、选人用人、薪酬分配、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方面,分类开展放权授权。

《方案》要求,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一企一策有侧重、分先后地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授权放权。内容主要包括战略规划和主业管理、选人用人和股权激励、工资总额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亦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增加其他方面授权放权内容。

黄群慧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授权放权力度比较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自主决定发展规划、选人用人、股权激励、工资总额等事项,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成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

根据《方案》,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根据出资人代表机构的战略引领,自主决定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围绕主业开展的商业模式创新业务可视同主业投资。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依法依规审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之间的非上市公司产权无偿划转、非公开协议转让、非公开协议増资、产权置换等事项。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将继续推进,通过综合实施董事会、职业经理人等领域改革,解决制约企业改革发展的关键问题,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革选人用人机制,建立与市场接轨的薪酬分配制度,形成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定位和运营模式相适应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加强行权能力建设

出资人授权放权之后,国有企业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强化基础管理,优化集团管控,确保各项授权放权接得住、行得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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