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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改革重磅文件: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可自主决定股权激励、工资总额

2019-04-29 09:32:36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国资改革重磅文件出台。4月28日,国务院发布《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下称《方案》),明确了国资委、财政部及其他部门、机构作为出资人代表机构的履职方式,加强企业行权能力建设,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

《方案》明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开展授权放权。一企一策有侧重、分先后地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授权放权。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授权放权内容主要包括战略规划和主业管理、选人用人和股权激励、工资总额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称,《方案》的出台,使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更为丰富,有利于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界定了政府的权力边界和行为边界,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

实行清单管理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

近年来,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的部门及机构(下称“出资人代表机构”)坚持以管资本为主积极推进职能转变,制定并严格执行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取消、下放、授权一批工作事项,监管效能有效提升,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断完善。

同时,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问题依然存在,出资人代表机构与国家出资企业之间权责边界不够清晰,国有资产监管越位、缺位、错位的现象仍有发生,国有资本运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方案》明确,国务院授权国资委、财政部及其他部门、机构作为出资人代表机构,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出资人代表机构作为授权主体,要依法科学界定职责定位,加快转变履职方式,依据股权关系对国家出资企业开展授权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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