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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竺语税︱深化增值税改革,做好减税降费“主菜”(4)

2019-03-12 09:13:46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由于增值税的应纳税额是由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而得出的,而销项税额主要由销售方在对外销售时将其与商品的不含税价格一起对外报价,而进项税额主要由购买方在支付供应商不含税货款时一并支付。因此,降低增值税税率有以下几种可能性:

第一种情况是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简易计税的增值税纳税人,由于其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的税率,此次并未降低征收率,因此不影响其增值税额,但会影响其成本,因为购进货物时购买方需要支付供应商含增值税的货款,因此,由于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下降了,所以购买成本降低,有利于企业降成本。

假设该纳税人是亏损的,由于成本降低了,假设收入不变,亏损将减少,甚至扭亏为赢。假设该纳税人是盈利的,则降成本有可能增加其利润,所缴纳的所得税增多。

但是,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大多数是小型微利企业,根据2019年新的税收政策,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以内的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至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300万以内的,采用累进计算,超过100万所得的部分也仅需要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两税产生协同效应,有利于小微企业降低税收负担。

第二种情况是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可以转嫁给消费者,进项税额可以完全抵扣。

站在企业的层面看,虽然由于传导机制顺畅,企业不是最终的税收负担者,增值税传导至最终消费者,但是,降低了增值税率,企业当期占用的现金流减少,同时由于增值税应纳税额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因此减少了增值税应纳税额也会减少附加税,对企业产生一定的减税效应。

站在消费者的层面看,降低增值税率,假设商品的不含税定价不变的前提下,购买商品的价格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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