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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央行三定方案:相隔十年适时调整,新设宏观审慎管理局(2)

2019-02-02 17:58:39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多方观点认为,宏观审慎政策是对货币政策的有益补充,二者的协同互补能够有效应对系统性金融风险,把保持币值稳定和维护金融稳定更好地结合起来。

例如,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与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报告就指出,在宏观部门(如中央银行)负责经济周期和跨市场风险判断以及相关宏观审慎政策制定的情况下,如果其缺乏有效得力的监管和实施手段,必然会影响政策效果,因此需要把宏观审慎政策制定和必要的审慎监管权赋予同一家机构。

此次三定方案公布后,央行正式确立了双支柱的操作框架。

“原货政二司主要负责人民币国际化汇率问题,但随着汇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及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人民币走出去,其职能变得越来越模糊。”尹振涛认为,货币政策司与宏观审慎管理局将成为央行货币政策、金融稳定的两个核心抓手,央行的金融监管职能也伴随着宏观审慎管理局的确立而被进一步加强。

“内设机构多了一个宏观审慎局,需要相应的机构来做这些事情。在机构设置上,将‘加强央行宏观审慎职能’进一步落实。”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表示,新设立宏观审慎局,体现了此方面的趋势和考虑。

除了在机构上设置的变更外,《规定》还在央行职能方面,增加了有关负责宏观审慎管理等表述。

《规定》指出,央行应牵头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拟订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在职能转变上,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职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具体而言,宏观审慎管理局的具体工作职能包括:牵头建立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和基本制度,以及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评估、识别和处置机制;牵头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并表监管;牵头外汇市场宏观审慎管理,研究、评估人民币汇率政策;拟订并实施跨境人民币业务制度,推动人民币跨境及国际使用,实施跨境资金逆周期调节;协调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推动中央银行间货币合作,牵头提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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