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中国金融市场和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明显加速,上海在全球金融中心的排名更是在今年上升至第五。未来,在加速开放的同时,各方也认为仍应该做好对资本账户、跨境资本流动的审慎管理。
10月25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上海交大上海高级金融学院(SAIF)举办。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上海市金融学会常务副会长孙辉在会上表示,人民银行高度重视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上海已经成为全球金融市场体系最齐全的城市之一,进一步巩固了以金融市场体系为核心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他称,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是重要的国家战略,是改革开放的需要。瞄准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目标,依托金融改革开放,开创国际金融建设的新局面。孙辉表示,未来“要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扩大金融开放,推进金融服务业和金融市场的对内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国际化程度。以金融业开放来引领全面对外开放。”
就在10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代为草拟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其中增加一条“外国银行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时设立外商独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或者同时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武雯认为,该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放宽外资银行在华经营准入和相关业务限制,标志着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具体来看,外资行在华分行的设立更趋便利。此外,外资银行在华业务范围进一步打开,例如,外资行在华可以开展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业务;外资银行可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人民币存款也由不少于100万元降低至不少于50万元;部分规定更趋弹性化。例如,对外资银行在华分行资本充足率相关方面的要求,提出符合当地监管的条件下可以放宽不低于8%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