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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央行三定方案:相隔十年适时调整,新设宏观审慎管理局

2019-02-02 17:58:39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央行三定方案今日正式发布,这距离上次央行三定规定的发布已过去10年。

2月2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中国人民银行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下称《规定》),对央行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予以明确。

实际上,央行的每次调整都与当时的经济形势密切关联。如2003年,在银行业面临重大改革之际,“金融稳定局”应时而生;2008年,伴随国内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货币和汇率政策备受关注,“汇率司”(货币政策二司)由此诞生。

与2008年的相比,在内设机构上取消“汇率司”,增设了“宏观审慎管理局”。而宏观审慎管理局的职责,除了对汇率政策进行研究评估外,还包括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评估、识别和处置机制等。在人员设置方面,央行将设行长1名,副行长4名。目前实际在工作中的副行长比设置方案中的人数多1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认为,从具体的职能来看,央行金融监管职能的新意更多体现在:牵头负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负责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制定、监测分析和并表监管,牵头组织制定实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等几个方面。

新设宏观审慎管理局,双支柱调控框架确立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央行三定方案对金融市场出现的新情况进行了补充,针对市场监管、汇率机制等进行了针对性的内部机制调整。原有货币政策二司被取消,新设立宏观审慎管理局,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已正式确立。

2008年经济危机以来,货币政策作为央行的总需求管理工具,在维护金融稳定方面有一定局限性 ,宏观审慎的理念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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