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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也了解到,对于那些并无QFII额度的外资机构而言,也可以通过借用尚有额度的外资券商作为投资平台,来投资境内的私募基金。
此外,不少境内的本地私募机构也对征求意见表示出极大兴趣。
房东明表示,“客户粘性是重点,海外投资者对于外资私募的投资风格、文化、历史背景较为熟悉,因此起初可能更倾向于投资洋私募,因为要对从未接触过的本地私募进行尽职调查并非一蹴而就的过程。”但他也强调,也并不能排除外资投资中国境内私募的可能性,例如对一些希望风散风险、投资策略多元化的养老基金、退休基金等。
一位从华尔街回国创业的本土私募基金经理也对记者表示,对于投资风格受到外资认可且海外资源丰富的本土私募而言,该征求意见的确是一个重大利好。
融资融券业务的放开意义何在?
值得注意的是,外资机构对于征求意见稿中的“允许参与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一项极为关注。
对此,房东明表示,征求意见稿也使得“加杠杆行为”成为可能。以外资直接投资境内的WFOE PFM产品为例,“一个国际投资者在投资境内私募时,例如对于波动率低、类固收的产品,通常会加2倍杠杆,根据征求意见,当外资机构在投资WFOE PFM产品时,投资1元钱,可以再从券商处借1元钱,就可以起到加杠杆的作用,这为海外投资者提供了更有效的融资手段。”
此外,全球股票市场基本实行T+2交收制,即若周一发生交易,则资金在周三交收,“因此当外资卖了其他地区的股票后,也可能出现没钱买A股的技术性问题,而如果有了融资机制,就可以从券商进行融资。这会使得量化基金、指数基金等更多地关注、利用QFII,也会加速外资进入中国境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