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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996工作制背后:被撕掉的焦虑遮羞布(4)

2019-02-01 09:17:17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同样是违反《劳动法》的996工作机制,为何巨头公司实行后鲜少负面言论,而部分互联网创业企业则面临员工在舆论上的讨伐。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巨头有充分的资金与资源对员工的付出进行补偿。

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996机制虽然在互联网企业中较为普遍,但多数公司并不会如此直接地作为硬性要求提出来,而是采取其他变相方式“鼓励”加班,如根据加班情况评先进个人等奖项、加班至夜间10点提供免费夜宵。

自主选择

北京权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孔德峰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无论如何,强制实行996工作机制在任何场景下都是违反《劳动法》的。

法律条文规定,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以及不定时工作制,其中后两种属于特殊工时制度,需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而标准工时制度,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相关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应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应不超过四十小时。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但只要是在员工存在超时加班的情况下,即使是员工乐意自愿的,企业仍然会存在一定的用工风险,包括劳动监察检查的风险、被通报批评和被罚款的风险、被举报的风险及仲裁和诉讼的风险。

但在996机制普遍默认的大环境下,企业员工还有办法维护自身权益吗?孔德峰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从《劳动法》角度来看,一种途径是通过政府主动监管、进行干预;另一种方式是劳动者通过劳动仲裁、法律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孔德峰称,理想选择是前者,劳动者维权成本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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