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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人才激励机制……中央指路雄安新区建设(6)

2019-01-25 09:27:35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事实上,中央和省级财政正不断加大雄安新区资金保障力度,重点支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容东片区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而雄安新区财政资金主要来自于上级政府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以及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数据,2018年雄安新区本级全年财政收入(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之和)为516.05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00亿元,这是去年财政部单独核定的雄安新区的发债最高限额。其他收入来自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由于雄安新区对托管三县财政体制尚未出台,因此本级当年无税收收入。

财政部制定新区规划建设起步阶段6方面23条财税支持政策,每年给予财力补助100亿元。雄安新区成功入围全国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三年将获得资金20亿元。

另外河北省财政厅去年下达雄安新区财力性转移支付14.6亿元,拨付雄安集团资本金15亿元,为新区起步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意见》称,在保持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的前提下,加大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支持力度,单独核定雄安新区债券额度,支持发行10年期及以上的雄安新区建设一般债和专项债。

随着2019年财政部提前下达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河北省拿到了844亿元最高发债额度,其中雄安新区获得了195亿元,这也将为2019年雄安新区发展筹措了资金。去年雄安新区发债筹资主要用于启动区建设、容东片区建设及京雄高铁配套相关的征拆支出,以及防洪工程、“千年秀林”等建设项目。

为了推动雄安新区建设,河北省财政厅2019年拟安排23亿元,同比增长35.3%。其中:注入雄安集团资本金20亿元,雄安新区专项补助3亿元,落实《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推动新区高标准建设。

除了中央和河北省财政资金支持和发债支持外,《意见》还要求推进税收政策创新。加强北京市企业向雄安新区搬迁的税收政策引导,推动符合雄安新区功能定位的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加快转移迁入。对需要分步实施或开展试点的税收政策,凡符合雄安新区实际情况和功能定位的,支持在雄安新区优先实施或试点。

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吴素芳公开表示,北京将配合中央研究制定在京企业向雄安新区疏解的企业税收分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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