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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激励付费机制

2019-01-22 10:03:07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近日召开的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作为今年医保的重点工作之一。去年末,为了加快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国家试点,探索建立DRGs付费体系,国家医保局已决定组织开展DRGs国家试点申报工作。

DRGs是个疾病分组的工具。医保运用DRGs的相关规则把所有的住院疾病分为若干个病组,并根据相关规则制定每个病组的付费标准,这就是医保的DRGs付费方式。从卫生经济学的角度看,基于医保付费基础上的DRGs,在医保的精细化治理、疾病治疗管理、医院绩效管理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利用DRGs工具来改革医保付费只是一种方式、一个手段,并不是医保治理的目标。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更为重要的是建立激励的付费机制,通过激励的付费机制调动医疗机构在确保医疗服务质量的同时,把看病的自主权归还给医院、医生,让医院、医生主动选择“质优价廉”的医疗资源为广大患者服务,最终达到降低医疗费用,实现“群众得实惠、医院受鼓舞、医保能承受”的改革目标,让激励激发起医院改革的内生动力。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激励付费机制

我们在总结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时,一定少不了“激励”一词。小岗村的土地承包、建设项目的责任制承包、技术工人的计件工资等,无一不是激励。只有激励才能有效调动人们参与的积极性,只有激励才能激发人们内在的巨大的能动性。

外因对事物的发展有重大影响,但不管外因的作用有多大,都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医改已经进入了深水区,改革面临的问题异常复杂。但不管怎样改革,我们都应该坚持一条:让改革参与者主动参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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