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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浩称,目前全球不少国家企业并购较多,积累了大量的商誉,商誉减值已经引起证券市场监管机构注意。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希望推动商誉减值方法的优化,提出的新的减值方法,也在不断征求各方意见。但越来越多的实务界希望不仅考虑改变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而是重新考虑使用商誉摊销,包括日本一直也是采用商誉摊销的方法,因此这个方向也被纳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考虑。
他解释,商誉摊销具有强制性。假设前述一家上市公司商誉10亿元采用摊销来处理,如果摊销年限是10年,那么每一年资产减值损失就是1亿元。这样就不会出现像商誉大额减值带来的爆炸性冲击。
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的大部分咨询委员认为,如果不将商誉逐渐消耗的过程反映在财务报表中,而是将商誉突然减值至零,那么可能会造成以前期间的企业业绩不真实。而相较于商誉减值,商誉摊销能够更加及时、恰当地反映商誉的消耗过程,并且该方法成本低,便于操作,有利于投资者理解,可增强企业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刘浩告诉第一财经记者,2006年以前,我国采用的正是摊销处理方式,对于商誉应该使用减值还是摊销方式,学术上已经持续争论了多年。
商誉减值和商誉摊销两种会计处理方式的经济后果是不同的。商誉减值客观上加快了并购市场的发展,因为不强制每年摊销商誉,这样企业更可能支付高溢价来促成并购的成功,但是这样也使得上市公司利用并购进行利益输送以及并购后的盈余管理问题增加。
商誉摊销方式客观上则会使并购市场更为稳健,企业利润更为稳定,它会让企业并购出价更慎重,让并购价格更加真实合理,但是对并购行为本身可能也形成某种程度的抑制。目前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商誉累计量大,夯实企业资产基础是当前商誉摊销呼声高涨的重要经济大背景。
一本财务账,一个会计科目,从未受到如此多关注。 1月7日,财政部一则关于“商誉及其减值”议题反馈意见的公开消息,像一块陨石掉落资本市场,刷屏声、解读声、争议声四起
2015年-2016年,资本市场的并购达到高峰,上市公司并购风起云涌之时,A股商誉大山也越磊越高。但三年过后,彼时华丽的业绩承诺变成了未能兑现的“空头支票”,商誉减值的“地雷”开始引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