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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优先级显然也有着更为深远的考虑。2019年,不论基于国际环境的收紧,导致企业去发达市场并购高技术公司或是购买高科技含量产品都面临较大阻力,还是基于中国自身经济增长已经到达必须进行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都需要加大对知识产权持有者尤其是科技含金量较高的专利的保护。
此外,2018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共包含15条条文,对知识产权法庭的机构性质、受案范围、程序衔接、审判运行机制等都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据悉,在这样一个基础性的解释之后,还会有相关的配套解释出台,比如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的司法解释、专利授权确权的司法解释、商业秘密保护的司法解释等。
知情人士透露,三年以后,除了专利类的案件,可能商标、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案件也将陆续纳入,形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知识产权法院。
还有哪些知识产权大事将扑面而来?
2019年,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将是一个知识产权保护大年。
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施行近期对外发布的《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行为保全制度在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领域的实施。
此外,通过正常流程,今年6月左右,最新的《专利法修正草案》(下称《草案》)将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正式落地。业内人士最为关心的加大对侵犯专利权的赔偿力度,建立惩罚性赔偿机制将有实质性的立法推进。
正如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王闯所说,知识产权赔偿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往往涉及到非常复杂的技术事实、因果关系,而且侵权行为往往是非常隐蔽的,因此权利人要想证明他的损失必须要举证,而举证非常难,所以这就是知识产权审判和其他审判的区别,专业非常强。
苹果在中国被高通狠狠地“咬”了一口,两家美国公司因专利垄断争议相持不下,在全球范围“大开杀戒”。而中国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做出的判决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是双方目前唯一取得阶段性进展的诉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