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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说|见证知识产权保护“从无到有,从弱到强”

2018-12-20 09:32:43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从某种程度上说,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40年,也是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不断完善、保护水平更趋严格的40年。

改革开放40年:亦是知识产权立法的40年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贯彻执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政策。为了发展经济,吸引外资,鼓励技术创新和应用,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工作也相继全面展开。

从立法层面来看,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我国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82年8月23日制定,1983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3月12日制定,1985年4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9月7日制定,1991年6月1日起施行)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同时,我国参加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等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公约。

20世纪90年代,我国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我国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进行了修改,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了一系列惩治知识产权犯罪的决定,并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专利合作条约》等一些重要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扩大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提高了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为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积极履行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义务,按照WTO的要求全面清理和修订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在2000年、2001年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作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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