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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配合土地管理法修改,推行近四年的农村三块地改革有望再度延期。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将于12月23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此次会议将审议《关于再次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下称《议案》)。
此《议案》涉及的内容即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即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正式启动于2015年3月,限定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
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原本计划到2017年底结束。不过,2017年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决定,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期限延长一年至2018年12月31日。
一位土地专家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此次再次审议《议案》,意味着农村三块地改革有望再度延期一年。
中央之所以推动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除了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也是为了给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提供基础和支撑。
而土地管理法修正草案也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在土地管理法修法完成之前,为了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再度延期也是必然。
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自1986年公布以来,历经1988年第一次修正、1998年8月全面修订、2004年8月第三次修正。
此次土地管理法修改主要内容是聚焦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涉及到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宅基地改革等主要内容。这些都与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的内容有极其密切的关系。
自然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魏莉华曾表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关系重大,需要在三块地改革试点中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试点工作仍处于不断探索、逐步完善的阶段,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和综合效益显化尚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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