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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建立“租售并举”住房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正在加大探索力度。《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获悉,作为全国13个试点之一,北京市到2021年,将供应一千公顷农村集体土地用于租赁住房。目前,北京市部分集体用地已找到合作方并成功签约,预计不久后将正式动工。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耕地保护处处长关爱军在8月初举行的一个论坛上介绍,截至去年年底,北京市已供应了20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用于集体租赁住房,2018年还将增加200公顷土地供应。实际上,北京市此前已印发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的有关意见。在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方面,根据规划共有四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自有资金建设;二是市区住房保障专业运营机构、园区管理机构或签约租赁的企业支付租金;三是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四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的使用权入股,与国有企业联合实施。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高级经理赵忠煦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经济实力比较强的村集体可以自己出资或贷款建设租赁住房;另一方面,村集体也可以寻找合作方共同建设。目前,北京市限定了村集体的合作方只能是国有企业。村集体既可以将土地出租给企业,也可以拿地入股,双方共同成立企业,集体租赁住房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归新成立的企业所有。从股比来看,“出地”的村集体不低于51%,“出钱”的国有企业可占到49%。
对于租赁模式,关爱军介绍,房屋建成后,租金水平可以统筹考虑区位、配套、市场需求等因素,并且可以参考周边市场的物业水平及房屋租赁市场;鼓励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单次租赁期限不低于三年,但不超过十年;集体租赁住房可以对接市场的租户,同时也鼓励转租;作为公租房房源,对于家庭、人才配租等,可经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认,纳入全市保障型住房筹集计划,按规定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鼓励专业化的租赁运营,鼓励集体专业住房,委托给专业化的运营企业进行管理和运营,提高租赁业务和物业管理的标准化、专业化的水平。
原标题:北京将供应1000公顷农村集体土地建租赁房 原标题:农村集体土地建租赁房试点探索提速 作为建立“租售并举”住房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正在加大探索力度
原标题:武汉首个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上线 新华社武汉7月22日电(记者廖君)武汉首个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项目近日在武汉洪山区集体资产交易中心正式成交,标志着武汉首个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上线
作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到2019年12月底前我国将对全部农村集体资产完成一次清产核资“普查”。 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