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国家医保局:确保中选“低价药”进医院(4)

2018-12-11 10:26:34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答记者问》提出了五条医保的保障措施,包括将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出台支付标准政策、加强对中选药品和未中选药品采购使用的监测监控等。

除了这些“大棒”措施,医保还备有“胡萝卜”措施,即对因规范使用中选品种而减少医保基金支出的医院,当年度医保总额预算额度不做调减,结余部分按比例留给医院,用于推进医院薪酬分配制度等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这位负责人也表示,改革必须打组合拳,除了医保部门采取的政策措施外,还应该同时推进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和薪酬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医保局和卫健委的政策需同向而行,共同形成合力。

从卫生健康部门角度,将采取的措施包括:一是畅通中选药品优先采购和合理使用的政策通道。二是将中选药品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制定用药指南,促进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药。三是将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

丁锦希表示,国家组织带量采购的实施是我国医药行业的分水岭,此项政策与一致性评价等政策一起,将会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迈进。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