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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骗保为何屡禁不绝?(2)

2018-11-29 09:39:48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第四,是医保监管缺乏有效的法律武器。我国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二十年,相关法律基本还是空白,哪些行为属于骗保行为,骗保行为发生后,医疗机构或个人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程序上,骗保行为发生后,在查处时要遵守怎样的程序法,由谁去侦办等,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际操作中,大都采取借鉴其他法律条款进行处理,力度相对偏弱。

第五,是现行医保管理体制存在不足,医保的能力太弱。我国医保管理部门的设置基本上是:设个行政部门,行政部门下设一个经办机构。对骗保行为的行政处罚由行政部门负责,而经办机构的监管主要是通过协议管理。经办机构对医院的违法行为只能叫违规。一般只能拒付、暂停、中止协议等。

而从能力来看,行政部门又因缺乏医疗专业知识,对违法违规行为无力实施立案、侦察等法律行为,而经办机构虽然有部分专业人员,对各种骗保行为有一定的监管能力,但又无法实施行政处罚。

要强化医保管理,杜绝骗保行为,应该对症下药。医疗机构首先要担负起社会责任,不管是公立还是民营医疗机构,发生违法行为,要严肃追究。对于公立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还要把组织处理放在前面,然后才是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要加快医保相关法律的制定,实现医保的依法治理。国家层面要积极探索制定行业标准,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主动担起医疗规范的管理职责。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对新时期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作出部署,明确了责任,相关部门应认真落实到位。

最后,应加强医保管理部门的能力建设,完善监管体制,从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大投入,进一步提高医保的管理水平。

(作者系广西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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