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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先导区”在制度创新、开放创新与科技创新的领域与机制。围绕建立统一的市场体系,寻求在城乡土地制度、土地开发机制、生态保护与补偿机制、户籍与人口生育管理制度、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利率汇率制度、与上海自贸区对接机制、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深度的改革创新。
围绕协同共生的目标,加强整体规划与宏观调控,建立必要的协调机制,制定相关区域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等“控制参量”,促进区域经济合作与协同系统“自组织”的形成与推进。寻求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产业组织政策、产业转移政策、引进内外资政策、产业园区政策、农产品生产与流通政策、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改革与创新,建立起以市场为基础、多方共赢的协调机制。
在科技创新方面,围绕产业转型升级目标,抓住全球新工业革命机遇,寻求在教育科技体制、技术与人才引进与管理机制、产品研发机制、共建产业研究院、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孵化器与科技园区建设、信息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使“长三角区域合作先导区”成为全国科技创新的示范区。
(作者系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区域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