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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国在1982年就加入了《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但30多年来还没有出台一部关于海上搜救工作专门法律法规,各方职、权、责不清晰,处置程序缺乏法律依据。
夏先鹏认为,当前应抓紧《海上交通安全法》的修订,在《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设专章规定海上搜救活动的基本原则、预警启动、参与搜救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志愿者的荣誉与激励、搜救的截止日期、费用的负担等。
除了海洋救助的“软件”外,“硬件”投入也至关重要。
“海上搜救工作大多数是在恶劣海况条件下进行,先进的专业救助装备和技术、高效的搜救能力是根本保障。”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杨传堂说。
杨传堂认为,当前应加大对海上搜救领域科研政策支持,推动深远海海上救助科研平台建设,加快推进饱和潜水、北斗导航、深海扫测打捞等一些“杀手锏”的研发应用,构建涵盖装备建设、通信保障、指挥调度、监测预警等全方位的海上搜救技术综合体系,推动海洋救助能力质的提升。
海南省副省长王路建议,加强海上应急搜救打捞关键装备和高端装备建设,强化海、陆、空三位一体海上专业搜救打捞能力,增强涉外救助能力。构建以社会力量为主体、以专业力量为骨干的海上搜救队伍。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近年来,国家对于海上搜队队伍已加大了奖励力度。据财政部、交通部2007年印发的《海(水)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对在搜救行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搜救力量进行奖励。根据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今年8月公布的《省级海上搜救机构账户信息及发放金额明细表》和《2017年度海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安排明细表》,国家对社会搜救力量进行奖励的金额在5000元至10万元不等。
在上述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上,财政部副部长刘伟表示,“现有的奖励办法已逾10年,这与建设海洋强国、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要求,与经济总量的发展已不适应。”
刘伟表示,海上救援保障经费在整个交通部分中占比不大,财政部将与交通运输部商议加大支持力度,其中关键是完善制度。他说,政策设计要充分考虑海上救援这支队伍的高危特点,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下一步,对这一群体可通过完善奖补政策予以考虑。对于提高海上救助专业人员待遇、推进军民融合等问题,刘伟表示,“财政部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工作予以支持。”
本报讯(记者 赵鹏)财政部昨天发布“2018年1至8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披露今年1至8月以来,国有企业利润总额为23031.9亿元,足足增长了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