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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债务治理再攻坚:财政部全面摸底债务规模

2018-10-11 09:11:37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继中央下发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重磅文件之后,隐性债务治理又开启了关键的一步:财政部正全面摸清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底数及相应的资产。

随着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统计监测工作方案》、《财政部地方全口径债务清查统计填报说明》、《政府隐性债务认定细则》等文件陆续下发,各地政府需要依规将当地截至今年8月31日的隐性债务余额、资产等数据,填报至财政部设立的地方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下称“债务监测平台”),一些地方已经完成了填报。

填报过相关数据的国家发改委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专家张宇告诉记者,这次隐性债务分两大类,分别是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和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需要按债务监测平台的模板来填,并需要勾选相应的化解隐性债务的方法,最后上报至财政部。

近些年,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已经引起高层警惕,中央部委相继出招遏制隐性债务规模增长,但隐性债务底数不清已成为最大风险。

“隐性债务规模不清已经对高层宏观经济判断和决策造成障碍,因此需要全面摸清债务底数。治理隐性债务需要标本兼治,必须跳出债务来看待,根治在于提高地方政府治理能力和国企治理水平。”中央财经大学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隐性债务治理再攻坚:财政部全面摸底债务规模

地方上报隐性债务

所谓政府隐性债务,是指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

这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替政府举借,由政府提供担保或财政资金支持偿还的债务;另一种是,政府在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开展PPP、政府购买服务等过程中,通过约定回购投资本金、承诺保底收益等形成的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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