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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个多月的筹备,1988年6月10日,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在当时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政府对外宣布,外资委行使“一个机构、一个窗口、一个图章”的工作方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为了体现权威,由时任市长朱镕基亲自兼任外资委主任、时任副市长黄菊兼任副主任,由市计委、经委、建委、外经贸委主管相关工作的副主任兼任外资委员(副主任)。兼任的同时,原有的职务并不免掉,只是在制度设计上,把上海市计委对外资项目立项的审批权、市外经贸委对外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批权、市经委对外资工业技术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权,统统收到了外资委。
“我原来所在的外资委审批处,就包括了规划局、土地局和环保局等各部委的相关干部,大家每天上班拎着包到我们这里来,碰到和他们相关的问题就带回去解决,不用外资企业一家家跑。”朱文斌表示,这一体制突破从根本上改变了政府的服务理念,也明显提高了企业申办的成功率和效率。
时任上海市计委副主任、外资委委员吴祥明分析称,外商只要找到外资委这一个机构就可以了,外资委会主动协调、内外结合,指导外商完成各种申办程序,并通过内部协调,把外资可能遇到的问题都解决掉,以帮助外资达到办成条件,盖一个图章批复即可。这种主动帮外资想办法的做法,大大改变了上海在外商心中的形象。
“当时在外资委的审批处有句话叫,审批的过程是协调的过程,是帮助外资解决困难的过程;要做企业的娘家,帮助企业而不是设置障碍。”朱文斌深知,初来乍到的外商并不知道哪些机构是可以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的,哪些又是陷阱,因此还是最信任政府。
从时间上看,过去外资项目审批,从立项到可行性研究报告,再到合同章程和证书,一个流程走完耗时一两年。外资委成立后,简化审批程序的同时,却也完成了所有该有的程序,如果土地和其他方面没有问题,一般两三个月就能完成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