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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信用评级行业统一监管,推进债券互联互通,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2018年第14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围绕着逐步统一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评级业务资质,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管的监管信息共享,推进信用评级机构完善内部制度,统一评级标准,提高评级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的评级行业人士认为,该公告是对整个评级市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政策文件。对重塑评级市场,规范并统一评级行业的监管,消除监管套利空间,促进整个评级行业规范化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不仅如此,在债券市场加速实现互联互通的背景下,评级机构统一监管也是为推进债券市场联通的重要举措。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8月召开防范化解金融高风险专题会议,提出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其中包括“建立统一管理和协调发展的债券市场”,这一提法是金融委首次提出。
近日,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专访时指出,建设一个更加开放透明、安全高效、具有深度广度的债券市场,是中国金融改革开放的重要内容。央行将继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债券市场对外开放。
评级业务资质互互认,鼓励机构做大做强
《公告》明确,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评级业务资质的逐步统一。对于已经在银行间或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评级业务的评级机构,将设立绿色通道实现评级业务资质互认。
东方金城评级副总监俞春江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资质互认相当于把两个债券市场的评级打通,互认后的机构在银行间开展评级的,评级报告交易所也能认,反过来交易所认可的评级报告在银行间市场也可以用,这是评级资质的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