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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囤房”到“以房养老”有多远

2018-09-05 09:08:38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据统计,试点4年以来,全国仅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实际开展了以房养老业务,而且它仅仅推出一款产品,即“幸福房来宝”A款(非参与型)。截至2018年7月底,其产品“幸福房来宝”(A款)累计承保139单(99户),签约意向客户201单(141户)。

试点4年,一家险企开展业务,不足百户参与,数量的确不尽如人意。参与者多为城市贫困老人。从家庭构成来看,无子女老人占到40%,主要是孤寡、失独老人。从月领养老金来看,以月领养老金5000~10000元居多。

其实,以房养老在美国起步阶段也并非一帆风顺。美国反向抵押以房养老(HECMs)项目实施第一年(1990财年)也只签下157笔业务,1991财年签单也只有389笔,但1992财年签单首次突破1000笔,2002财年签单业务首次突破1万笔,2007财年签章首次突破10万笔,并在2009财年签单创下最高历史纪录11.46万笔,随后一路下滑至2016年签单仅为4.8万笔。

“以房养老”推进难

事实上,老年人“以房养老”有三种形式:卖房养老、房租养老和反向抵押。前两种形式要求老年人必须同时拥有至少两套产权房,才能自住一套,然后卖出一套或出租一套,并以卖房款或收租金形式作为房主的补充养老收入。当然,在仅有一套大面积产权房的情况下,老年人也可以卖大换小,或者自租小房,将大房租出,赚取租金差价,但这样做可能会影响居住环境、降低退休生活品质。相比之下,唯有“反向抵押”以房养老,才能让老年人退休生活更有底气、更有尊严、更体面,它不仅能让老年人一直继续居住在被“反向抵押”的老屋里,而且又能持续稳定地增加老年人每个月的退休收入,以便老年人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外出旅游,或雇请保姆,当老人身故时,其后人甚至有可能获得该房产的部分处置收益,由此可见,反向抵押是三种“以房养老”形式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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