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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在政策解读问答中将私募股权基金个人投资者所得税征收标准归为个体工商户。这一消息立即引发了创投行业震动,因为,这意味着税率从现行20%大幅提高到35%。
“如果真如此实行,对早期投资、创业投资影响巨大,创新创业可能会受到比较大的冲击,”杭州地区一家大型投资机构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他估计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个人税费负担将超过50%。
第一财经记者获得的一份国税总局检查意见显示,国税总局今年发现各地方为发展当地经济,施行20%的个人所得税率的做法属于违规。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创业投资失败率高,亏损不能抵扣税收,税率过高有失公平。
个税或按35%征收
8月30日,税务总局第三季度政策解读现场答问中,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叶霖儿公开表示,合伙企业转让股权所得,应按照“先分后税”原则,其自然人合伙人的分配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意味着,私募股权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将按照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征税,由于所得通常超过10万元,因此将按照最高35%税率,高于目前实际上施行的20%税率。
“主要影响的是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自然人,之前各地方政府基本上都是按照20%征收所得税,这和公募基金的个人投资者税率是一样的,都属于投资收益。”位于上海的创投机构合伙人刘铭(化名)对第一财经表示。
第一财经记者获得了一份国税总局稽查局近期下发给各地税务部门的关于2018年股权转让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