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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投资者保护会做特殊化安排吗?
在CDR投资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可以向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这一点与A股是一样的。
当在CDR交易中,受到损害的CDR持有人可以按照存托协议的规定,向CDR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十三,CDR也有退市一说吗?
存托凭证暂停、终止上市的情形和程序,由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存托凭证出现终止上市情形的,存托人应当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为存托凭证持有人的权利行使提供必要保障。
十四,在境内买CDR和那些在境外买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享受的投资者保护权益一样吗?
在投资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试点企业应当确保境内投资者获得与境外投资者相当的赔偿。也就是说CDR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股票持有人相当。
在存托协议中会明确约定,因CDR发生的纠纷适用中国法律,由境内法院管辖。
十五,监管层会做哪些工作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呢?
证监会已同61个国家和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署了67份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与有关国家或者地区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合作,依法查处存托凭证业务相关跨境违法违规活动。